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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炭分級與分類常識
发布时间:2010-12-11 点击次数:1445次按目前國家標准,以灰分作爲劃分煤炭級別的標准,灰分小于12.5%的煤炭,稱爲冶煉用煉焦精煤;灰分在12.5%-16%的煤炭,稱爲其它用精煤,動力用煤通稱動力煤。
冶煉用煉焦煤分級以A=5.01%-5.5%爲一級精煤,以0.5%的灰分爲一個級差,依次上升,共分十五級,如A=5.51%-6.0%爲二級精煤;其它用煉焦精煤,以A=12.51%-13%爲一級其它精煤,以0.5%的灰分爲一個級差,依次上升,共分七級,如A=13.01%-14%爲二級其它精煤,等等。動力煤分級以如A=4.01%-5%爲一級動力煤,以1%的灰分爲一個級差,依次上升至A=40%,共分三十六級,如混煤A=20%-21%,爲十七級動力煤,等等。
焦炭質量標准
(1) 抗碎机械强度(M40)。指焦炭在转鼓中转动一定时间后,大于40mm的重量所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数。
(2) 抗耐磨强度(M10)。指焦炭在转鼓中转动一定时间后,小于10mm的质量所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