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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的揮發份的測定
发布时间:2011-09-13 点击次数:1445次一、測定原理及意義
煤的揮發份的測定是把煤在隔绝空气条件下,与一定的温度下加热一定时间,煤中分解出来的液体(蒸汽状态)和气体产物减去煤中所含水分,即为挥发份,剩下的焦渣为不挥发物。如测定条件不同,挥发分也不同。由此看来煤的挥发份不是煤中固有的物质,而是在特定条件下煤受热分解的产物,因此应称为煤的挥发份产率。
揮發分産率是煤炭分類的主要指標。
二、測定方法
測定煤炭揮發份産率有赴事發和單式法兩種。目前我國多采用複式法。
複式法(國家標准法)
1.方法要點
稱取一定量的空氣幹燥煤樣,放在帶蓋的瓷坩埚中,在(900±10)℃溫度下隔絕空氣加熱7min。以減少的質量占煤樣質量的百分數,再減去該煤樣水分含量作爲揮發份産率。
2.儀器設備
(1)揮發份坩埚:帶有配合嚴密的蓋的瓷坩埚,坩埚總質量爲15—20g.
(2)馬弗爐:帶有高溫計和調溫裝置,溫度能保持在900±10)℃,並有足夠的恒溫區。爐後壁有一排氣孔和一插熱電偶的小孔。小孔位置應使熱電偶插入爐內後其熱接點在坩埚底和爐底間,距爐底2---30mm處。
(3)坩埚架:用鎳鉻絲或其他耐熱金屬絲制成,規格尺寸爲能使所有的坩埚都在馬弗爐恒溫區內,坩埚底部位于熱電偶熱接點上方並距爐底20—30mm爲准。
(4)坩埚架夾
(5)分析天平
(6)壓餅機:螺旋式或杠杆式,能壓制直徑爲10mm的煤餅。
(7)秒表
(8)幹燥器:內裝變色矽酸或粒狀無水氯化鉀。